公職人員打獵時誤殺村婦·追蹤
  嫌犯已被捕
  死者家屬質疑通報:聽到不止一聲槍響
  16日上午,湖南衡陽官方正式通報了11月9日發生在衡東縣高湖鎮非法打獵致人死亡事件。犯罪嫌疑人肖衛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,已被衡東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根據官方通報,11月9日12時許,肖衛東、歐陽某等11人抵達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地段,肖衛東發現前方約20米處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動,以為是野豬,遂用雙管獵槍(系歐陽某所有)朝黑影開了一槍,致使正在樹林里撿拾茶籽的羅運英死亡。
  經法醫鑒定,羅運英左面部孔狀裂創,左頸後部、右上胸部貫穿創,左上胸外側部孔狀裂創,符合霰彈槍一槍射擊特征,致羅運英雙肺破裂,急性大出血死亡。經調查、審訊證實,除肖衛東開了一槍致羅運英死亡外,其他人沒有開槍。
  死者羅運英的家屬對官方通報表示質疑。羅運英的兒子董長武說,事發當日,村民看到不止一把槍,聽到不止一聲槍響,但通報只提及一次開槍,另外,現場到底有多少支槍,這些槍從哪裡來的,官方通報亦未提及。
  槍來自縣體育局原局長
  通報披露,已被批捕的肖衛東非法持有的槍支,來自衡南縣退休幹部(主任科員)歐陽某。據記者多方求證,歐陽某系衡南縣體育局原局長。衡南縣體育局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,1976年7月至1987年9月,歐陽某任衡南縣體委業務股長;1987年10月至1993年11月,任衡南縣體委副主任、副局長;1993年11月至2003年2月,歐陽某擔任衡南縣體育局長、黨組書記;2003年2月後,從衡南縣體育局黨組書記位置上退居二線,後從衡南縣委某部門退休。
  公開資料顯示,歐陽某大學學歷,一級教練。官方通報沒有披露歐陽某槍支的來源,僅稱衡東縣警方依法對歐陽某等10人進行傳喚,對歐陽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正在作進一步偵查。衡陽市紀委、市監察局正取證核實涉案黨員和公職人員情況,並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。
  羅運英的家屬告訴記者,目前已委托律師處理此事。欣華  (原標題:嫌犯已被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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